ilover愛情人 陽光  

Rita之前,被學員問到,怎麼樣才能停止想他,要怎麼樣才能走出之前愛的創傷,

種種因素被拖著無法前進,也無法接受下一段愛情。

Rita以前會告訴朋友說,頻頻回頭,是會忽略掉等在前方的下一個幸福。但要阻止自己回頭好難啊。

 

有人說愛情是毒藥,在熱戀時總是頭暈目眩,好像全世界就只有對方存在一樣,把時間、精神全都拿來換取對方的回眸一笑。

在西方科學家巴托 ( Andreas Bartels )和傑契 ( Semir Zeki ),這兩位腦神經科學家,

比較正在熱戀中的人們,和有注射了毒品而正興奮的人們,進行腦波及腦內運作映像。

發現這兩組不同的人,大腦內的幾個掌管獎勵回饋的區域,儀器偵測出大腦的訊號是一樣的,腦細胞的活躍度非常高。

雖然是不同的快樂來源,但在熱戀中的情人,就好像是嗑了毒品一樣,精神亢奮,覺得自己是世上最棒的人,好像要飛到天上一樣。

 

愛情和毒品,因為驅動著腦內相同的獎勵通道,不僅共享著興奮到極點的相同徵狀,他們也會有相同的上癮和復發的症狀。

 

從剛開始的朋友關係,到後來天雷勾動地火般的熱烈,變成了一日不見如隔三秋,恨不得時時刻刻黏在一起,

你對於他的需求一天比一天增加時,就像施打毒品的劑量,一次比一次,越來越高,不斷的去滿足心中的渴望。

當你的生命裡習慣了他的存在,有一天,可能是外在因素不可抗拒的因素,或是距離遠了情緒淡了,

還是大家突然看透了,決定好聚好散,分離的那瞬間,好像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,

但慢慢的,心中的癮就默默地擴散出來,就像是酒鬼被勒令滴酒不沾,或是強制老菸槍直接戒菸一樣。

受傷的人們要時時刻刻抗拒著回到舊愛的誘惑,忍受著身邊突然空掉的空間,不知道何時才可以走出這樣沉重的陰霾。

 

要怎麼戒掉這麼強大的烙印呢?

絕對不可能像身邊安慰自己的人說的,你看開點就沒事了。

要告別失落的愛情,就要採取像戒了毒癮一樣的非常手段,

絕對不能扛著這次情傷的包袱,進入到下一個戀情,在感嘆、失落、害怕的壓力中,重蹈覆轍。

 

(一) 先強迫自己逃到沒有他的世界裡

曾經美國政府推動了反毒品的運動,在大街小巷廣貼海報,一再強調要跟毒品說「不」的標語,

但事實證明效果適得其反,有毒癮的人看到會不斷地回想吸毒時的美好,沒毒癮的人會好奇為什麼要這麼強制禁止,

結果海報的宣導根本就是不斷的提醒著你這件事的存在。

愛情也是一樣,每當到了跟他走過的地方、看到了以前對話的訊息、你們紀念日的禮物,

都會不斷地去提醒你,之前的那個人存在著,每天都在腦中不斷掙扎,會不會有一絲的希望,

其實他是不得已離開的,不斷的自己幫自己洗腦,讓自己越陷越深。

所以,讓自己換個髮型吧,換個環境,離開熟悉的地方,先讓自己離開有他的回憶,放過那個沉溺過去的自己吧。


(二) 編織美麗的夢想

很多案例中會看到,有些被劈腿、背叛、暴力介入的愛情,最後自己失去的不是甜言蜜語、海誓山盟,

更是賠掉了整個人的自信、自我價值的扭曲,很多美好的事情都被自己心中的黑暗抹煞掉了。

我們可以先定下心來,好好的思考在愛情中,自己的價值觀是什麼,我到底是要什麼東西和方向,

把這些東西都用正向的詞彙去表達,比如說快樂、忠誠、貼心、陪伴、熱情,一一的將自己心中的完美情人刻劃出來,

腦中不斷的想像這樣的畫面,你們很美好的走在浪漫的場景中,快樂的根本不把過去當作一回事了。

就像是在馬的前面掛了根紅蘿蔔,你快樂的畫面越是清楚,越常拿出來編織美夢,

把它當成一定會發生的事,告訴大腦,你要找的是這樣的人,大腦就會慢慢地被這畫面給吸引住,而停止低落的情緒。


(三) 找出能成為自己生活重心的事情

多嘗試之前想做但卻沒時間做的事,如痛快地看幾場電影、去拜訪老朋友、報名學習新的事物,像是烹飪課、心靈成長課程、資訊課等。

將自己生活重心慢慢轉移,注意力也慢慢集中在你未來美好的事物上,

就別再因為腦中的小小慾望給打敗了,我再吸一口菸、我在喝一口酒,之後絕對會戒掉的,

結果藕斷絲連,看著自己得不到的,越來越痛苦,往往會引發成更多的社會案件。

好好地跟心中的他告別,每天減短想他的時間,

可能我剛開始頹廢了三天,後來想他的時間縮減為一天,再來可能是下班後一個人發呆一個晚上,

再來只剩下一小時了,

慢慢的,用各種新的嘗試和學習填補了沒想他的時間,慢慢地讓自己越來越能掌控和安排自己的事情。


(四) 曬太陽

曬太陽的好處就不再多說了,

陽光可以刺激腦內的松果體,調節體內的運作功能,提升低落的情緒。

就像是北歐的國家可能因為長期沒有日照的關係,即使是社會福利再好,冬季憂懼的症狀依然不斷出現,

所以走出戶外,去運動、騎腳踏車、跑步,曬曬太陽,不斷釋放腦中的多巴胺這個快樂激素,

讓你不會因為感情的問題而影響到事業、課業和人際喔。

 

arrow
arrow

    iLover 愛情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